于都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服务咨询公告

2024-09-02 15:42:19

于都县人民医院拟对污水处理系统第三方运营服务进行一次询价,此次询价,只为征询项目价格,作为采购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的预算价,不确定具体供应商。具体项目参数见附件,请贵公司结合实际,给予报价。现将说明如下:

一、资质要求:

1、报价方须为有相关资质的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运营单位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现场运营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表

项目

年限

参数需求

总报价(元)

于都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2年

详见附件



三、报价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参与市场咨询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需提供项目的服务方案及报价单

5、需提供项目人员配置表。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业绩证明材料(与其他单位合作项目合同等)。

备注:上述每份材料需加盖公章、骑缝章,装在文件袋中,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公章。已进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报价材料递交时间、咨询方式 

递交时间:2024年09月0612:00(北京时间)之前。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按要求将报价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将作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咨询方式:刘先生0797-6238215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5:00-17:00)

地点:于都县人民医院(盘古大道9号)行政办公4楼总务科


附件:

附件-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