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人民医院 论文审定与奖励管理办法

2014-06-11 10:33:40

      为不断提高我院的科研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医院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撰写医学论文,不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

      2、撰写论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抄袭别人的作品。

      3、按医院编制的《医药卫生类杂志目录》进行投稿(见附件)。

      4、论文发表后,第一作者应到医务科登记备案,凭正式发票限报300元版面费。

      5、年终由医务科组织医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对医务人员发表的论文进行分类审定。并根据其类别进行计分和奖励。

      6、论文分类:①甲类:为全文录用的研究性论著。②乙类:为经验总结论文。③丙类:为个案、短篇报道。

      7、论文奖励:

    (1)国家核心期刊

甲类:3000元;

乙类:1000元;

丙类:600元

    (2)国家级非核心期及省级期刊

甲类:1000元;

乙类:600元;

丙类:100元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