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工作,加强对中药饮片采购的组织领导,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中药饮片质量与价格,最大化让利于民,医院现对中药饮片进行公开询价,选择2家中药饮片公司,1家中药颗粒剂公司为我院的供货商。
一、项目类别:中药饮片、中药颗粒剂
二、询价单位:于都县人民医院
三、交货地点:于都县人民医院
四、询价品种:参看附件
五、供货周期: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可以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经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授权的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2、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
3、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饮片经营品种应达到500种以上,应有标本室或留样室,质检设施完备。中药饮片年销售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以2016年度1至12月份的纳税报表为准)。
4、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饮片,按医院下达计划,提供饮片品种、规格和数量,务必在72小时内运至医院指定地点;并提供每一批次的质检报告。饮片价格在合同期内不变。(或每季度报一次价,医院根据价格调整采购饮片的生产企业。)
6、投标人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及《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能满足招标人的用药习惯。
7、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8时至9月4日17时
报名地点:于都县人民医院药剂科
八、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
1、药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药品GMP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药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经销商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授权书》;
九、医院邀请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审定资质,并选出50个品种,由经销商提供饮片(选片),由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院相关医学、药学人员及外请中药学人员分别对质量和价格进行对比,遴选出质优价廉的饮片及经营企业,为我院定点供应商。
十、评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咨询电话:0797 6238219
于都县人民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0日